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章程
序言
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尚华路99号,是一所政府出资、品牌引领、街办主管的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5163.06㎡,能容纳15个班450个儿童,教职员工78人。 在“以人为本、以园为本、以需求为本”的指导思想下,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围绕幼儿园“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以外塑品牌、内抓质量为重点,以科学管理为保障,以师幼共同发展为根本,建设幼儿园园本文化,增强幼儿园软实力,培植和深化办园特色,构建优质高效、民主和谐的幼儿园管理机制。
幼儿园积极秉持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办园方向。成立了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了党组织对幼儿园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在区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在2020年通过成都市二级幼儿园评定,于2023年拟申报成都市一级幼儿园,以争创成都市一级园为契机撬动园所的所有工作,向成都市优质幼儿园的一流方阵迈进。
通过对我园实际情况和周边社会资源进行的调研,逐步完善了“尚华幼儿园顶层设计方案”,确立了“循自然之道,成生命之美,让教育自然发生”的办园理念、“师尚美怡情,幼幸福灵动,让生命自然成长”的办园宗旨;育人目标为培育尚美、尚乐、尚行的“三尚”儿童、培养尚善、尚新、尚远的“三尚”教师;初步构建了“尚然课程”及亲知自然、深知文化、真知自我的“三知”课程理念,努力将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幼儿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幼儿园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建设现代幼儿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地址为:成都高新西区尚华路99号。
第三条 本园由成都高新区尚阳小学举办,经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批准设立的二类事业单位。针对3-6岁学龄前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核定办学规模为15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幼儿园标识】 幼儿园LOGO、吉祥物
幼儿园LOGO
吉祥物
美美 乐乐 行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园长负责制】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开展工作。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由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任命。
第六条 【园长职权】 园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和决议,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和领导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三)负责制订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四)负责聘任、调配全园教职工,指导和评估教师以及其它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六)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七)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中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管理的知识、方法、技能、技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保教质量。
(八)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业务园长和后勤园长的工作。
(九)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全园各项规章制度。
(十)负责幼儿园家长工作的开展,担任家长学校校长。
(十一)负责完成社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与协调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重要事项决策】幼儿园发展规划、招生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是园长办公会会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幼儿园“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 幼儿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一)幼儿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幼儿园工会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
(三)幼儿园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第九条【党团组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幼儿园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园、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团结带领全园教职工推动幼儿园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讨论决定事关幼儿园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幼儿园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园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第十条 【内设机构】幼儿园设置园长办公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保教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一)园长办公会就幼儿园的管理办法、办园文化、师资培养、教育科研、硬件投入、经费使用和其他重要工作酝酿决策。讨论教学、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措施决定。听取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幼儿园形势,检查总结工作。对幼儿园的行政、教学、后勤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或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决定。
(二)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或公示。
(三)家长委员会在园长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
(四)保教部负责落实国家关于保育教育的相关规定,立足本园实际,组织制定并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方案。指导教师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评价保育教育状况,领导和保障保育教育研究活动的开展,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五)后勤部立足本园实际,组织实施园舍规划、卫生保健、安全保卫、人事管理、财务资产、智慧办公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应急机制,指导教职工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升后勤保障水平。
第十一条 【管理制度】幼儿园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
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一)由园长办公会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幼儿园发展需要等草拟新的内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修订与废除意见。
(二)提交园务会、教代会,广泛调研征求意见。
(三)经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审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 【教育教学】 幼儿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幼儿园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二)幼儿园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自主开发园本课程,园本课程开发原则为:
1、明晰目标关系,引领发展连接。园本课程开发时,主题大目标、阶段小目标、年龄目标、班级目标等相互联系、层层包含,明晰目标之间的关系,系统地开发课程方案。
2、确认发展起点,兼顾差异发展。既符合现有水平,又具有挑战性;既有当下需求,也能体现长远发展;既关注幼儿整体发展起点,也兼顾幼儿个体差异发展,连接幼儿生活,注重层次性和渐进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真支持。
3、实践内容集思,联盟家园共育。幼儿的习惯和品性养成不是教师单方能够完成的,课程的人员资源还包含各个家庭成员。吸纳家长进入专业教养圈,共同分担教养责任,形成更大的教育合力。
4、高效反思整理,进行科学规划。开发过程中结合孩子与教师的情况,随时反思和调整,给孩子和教师创设更好的课程开发资源,推动园本课程开发。
(三)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
根据园情、生情构建幼儿园的课程实践体系,加强课程的启蒙性、整合性和开放性,以适应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发展水平幼儿的需要。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在园的“生活、游戏、学习、运动”为依托,强调一种活动的综合教育作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互动渗透,有机整合,关注幼儿自身的兴趣需求和最近发展区,使幼儿真正成为学习和活动的主体。
1、生活活动:主要指幼儿的一日生活活动,有生活自理、交往礼仪、自我保护、环境卫生、生活规则等方面,旨在让幼儿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自主、自觉地发展各种生活自理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交往行为,在共同的生活中能够愉快、安全、健康地成长。
2、户外运动:分为晨间联合早操活动、班级户外自主体育活动、户外体能活动。主要有早操、器械运动、自然因素锻炼等活动,旨在提高幼儿身体素质、动作协调能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为幼儿健康的体质奠定基础。
3、学习活动:分为为主题教学和项目式教学活动,主要有讨论、阅读、听赏、制作、表演、实地参观、收集信息等活动,旨在激发幼儿主动探索,积极体验,使幼儿在认知能力和态度上不断进步,为后续学习打下基础。
4、游戏活动:分为班级区域游戏、联动大创游、过渡环节游戏。指幼儿自发、自主、自由的活动。游戏活动中对幼儿发展有重要的价值,游戏活动能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和交往合作能力,促进幼儿情感、个性健康的发展。
第十三条 【园务公开】 幼儿园依法依规实行园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事项。 幼儿园办园宗旨、投诉电话、收费标准、伙食开支情况。
(二)幼儿园内所有重大事项、决议必须通过教代会、家委会等途径向教职工或家长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机制】幼儿园依法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幼儿园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幼儿园建立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家长申诉处理机构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五条 【办学监督】 幼儿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幼儿园
第十六条 【幼儿入学】 凡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幼儿园学籍,为幼儿园幼儿。
第十七条 【幼儿园权利】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办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招收幼儿。
(四)幼儿园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妥善管理与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幼儿园义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条件。
(五)遵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园按照教育部有关幼儿园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园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幼儿园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二十条【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 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方面。
评估方式包括:1、注重过程评估。2、强化自我评估。3、聚焦班级观察。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园,通过教育资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组成】 幼儿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三【教师聘用】幼儿园根据成都市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岗。幼儿园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幼儿园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
幼儿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幼儿园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权利】 幼儿园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开展教育活动、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指导幼儿的活动和发展,评估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权利;
(四)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五)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六)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培训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义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保教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思想文化教育和组织幼儿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行为和现象;
(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待遇】 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文件(成高西办发〔2021〕29号)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西园街道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薪酬发放总体方案》精神制定的《尚华幼儿园薪酬方案》执行。
第五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第二十八条【育人体系】幼儿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教师。幼儿园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园外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九条【家长委员会】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条【社区参与】幼儿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园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三十一条【对外合作交流】 幼儿园根据办学实际需要,积极开展行业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六章 幼儿园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经费来源】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三十三条【资产管理】幼儿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幼儿园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财务管理】 纳入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其财政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由街道负责。
幼儿园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68号)和《中小幼儿园财务制度》(财教(2012 489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西园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法治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 【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的修改经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园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成都高新区尚华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公布实施】本章程经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